近年来,一种披着“影视分红”外衣的新型骗局正悄然蔓延,不法分子利用大众对电影产业的好奇与逐利心理,通过伪造联合出品协议、虚标票房预期收益等手段实施诈骗,他们往往以短视频平台或社交软件为据点,宣称自己是某部未上映影片的授权招商方,展示精美的项目书和明星阵容截图,甚至安排假导演视频连线增强可信度。
在包装环节,骗子会刻意模糊真实投资比例,将实际仅占5%的份额包装成“优先原始股”,并伪造与知名院线的排片合作协议,更有甚者搭建虚假众筹网站,实时更新虚假的认购进度条,制造万人争抢的假象,当投资者要求查看备案信息时,便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广电总局批文编号。
资金流转路径同样暗藏玄机,多数案件显示,所谓对公账户实为个人支付宝商户号,收款后立即多层拆分至境外账户,即便少数案例签订正规合同,也会设置苛刻的退出条款——如规定必须等到影片下映三年后才能申请回购,届时公司早已人去楼空,近期警方破获的某特大案件中,犯罪团伙正是利用这种时间差,在全国敛财超2亿元。
此类骗局还呈现出精准围猎特征,针对中年投资者主打情怀牌,声称支持国产文艺片;面对年轻人则渲染科幻特效噱头,承诺高额短线回报,更恶劣的是,部分团伙开始雇佣群众演员拍摄探班花絮,进一步坐实项目的合法性假象,监管部门提醒,凡未在国家电影局官网公示的项目均属非法融资,切勿轻信任何口头承诺。

